各院(部)、中心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为便于广大师生合理安排节假日的生活学习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2日-4月4日,共3天,4月1日(周六)上班、上课,4月1日上星期一的课。
(一)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,如遇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。联系人:刘维东,电话:85680006 18966909988。
(二)节假日期间,实行校级领导带班制度,中层及以上干部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,凡离开西安市的需报知主管校领导。
(三)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假期外出的安全教育工作,防火防盗,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;禁止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,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。
4月2日(星期日)值班员:刘维东 带班领导:薛 清
4月3日(星期一)值班员:刘维东 带班领导:李映方
4月4日(星期二)值班员:刘维东 带班领导:于国亮
总值班室:85680006(白天) 85680009(夜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