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、中心:
根据校历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为便于广大师生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生活,现将2017年“元旦”及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1.“元旦”:12月31日(星期六),1月1日(星期日),1月2日(星期一)放假3天,1月3日正常上班。
2.学 生:学生寒假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—2月24日,共计47天;2月25日(星期六)、26日(星期日)返校报到,27日(星期一)正常上课。
3.教职工:教职工寒假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—2月19日,共计35天,2月20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。
1.寒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落实各项防火、防盗措施,安排好值班人员,明确责任人,防止事故发生,并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,确保学校假期安全。
2.寒假前,学生服务中心、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、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,切实做好假期实习实训相关工作。
3.寒假期间,各单位必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,尤其是教育教学、学生管理和面向师生的各类事项正常开展,确保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,不得以放假或任何理由拒绝、搪塞师生员工的正常诉求。
4. 寒假期间,全校各级各类干部、教职工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,确保通讯畅通。带班校领导、夜间值班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。作息时间为:上午:8:30-11:30,下午:14:00-17:30。
5.本通知下达后,各有关部门根据要求制定寒假带班、值班安排,并报送校长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