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、中心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﹝国办发明电(2015)18号﹞要求,为便于广大师生合理安排节假日的生活学习,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及假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日(星期六)至4日(星期一)与周末连休,共3天。
(一)放假前,主要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,如遇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。主要职能部门值班安排于4月1日12点前报送校长办公室总值班室,二级学院值班安排经学生服务中心统一汇总后报总值班室。联系人:刘维东,电话:85680006 18966909988
(二)放假期间,中层及以上干部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,凡离开西安市的需报知主管校领导。
(三)各院(部)、中心要切实加强师生假期外出的安全教育工作,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巡逻和门禁管理,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管理等工作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(四)信息与网络中心要保障网络畅通,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要确保水、电、餐饮的正常供应。
总值班室:85680006(白天) 85680009(夜间)